感覺陳思思不是年紀很大,是啊!才六十九。
我認識陳思思是因為高遠。他見記者,陳思思一起。現在回想起來,那時候人傳他們分手,還不是空話。可見明星的形象是一直都在明星的生活裏。不是現在才有的功夫呢!
那時候也已是七十年代,她仍然是大美人,尤其是大眼睛。印象深刻。
比起夏夢和石慧,陳思思平易近人得多,夏夢最高姿態,每次出場都前呼後擁。石慧是傅奇的太太,傅奇當了銀都的總經理,石慧每次跟我們見面,都是主人家,所以又是另一種形象。陳思思反而一直是明星的身份。跟我們寫文章的人在一起,反而有很多話說。但見面畢竟不多,不能說熟。
長城的明星,當年給人<大美人>感覺的,除了她們三個之外,還有……哎呀!都想不起來了。反正當年邵氏、國泰的都比較紅(因為有星馬泰台的觀眾),但講到明星感,長城、鳯凰的則被公認是<美>呢!
以後我會把我的工作在這裏先公布,你們想知道我們在做甚麼,可得留意我這個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