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記者被拘捕前現場情況。
警員使用警棍國際標準如下:
一、警員不能以警棍作攻擊性武器; 二、使用的時候不能對準對方的重要部位而只能打擊下身及手部; 三、出手的時候,揮動警棍的手不能高於肩膊; 四、警棍擊頭是高危、或可致命動作,只有在對方嚴重威脅警員性命的時候,法律上才可以接受; 五、被警棍擊傷的人須先送醫院救治,之後才能逮捕。
好在有記者在場拍低各種警方濫權情況,而家影住都狂妄到咁,無曬記者重得了?
http://news.mingpao.com/ins/%E8%91%89%E5%8A%89%EF%BC%9A%E5%89%8D%E7%B7%9A%E8%AD%A6%E5%93%A1%E6%9C%80%E6%80%95%E9%96%92%E4%BA%BA%20%E3%80%8C%E6%9C%80%E6%80%95%E5%85%...Read more
睇住呢兩日警察用完全漠視守則胡亂驅趕人群同毆打路人,源源不絕嘅片段,接觸過受害人聽埋鏡頭後嘅情況,實在太憤怒。路過去食飯又打,講兩句又打,企響行人路又打,女仔又打,老人家都打,被捕期間打,差館扣留中又打,鏡頭前打,鏡頭後更不敢想像,香港人點解要忍受你地呢種無法無天??!!!
現正嘗試集合更多資料証據,再次呼籲呢兩日響旺角被警方過份暴力對待嘅路人或市民聯絡我地,呢種惡行不能姑息。
請Facebook inbox message或send email到 hongkongshield@gmail.com,謝謝。
昨天只是路過旺角,卻無故被警察(疑似朱經緯警司)用警棍從後襲擊後腦的鄭先生,親述當日情況。當時的撞擊立刻令他感到暈眩幾分鐘,隔天依然感到頭痛和不適。曾想過考警察的他,經歷這事後,對警隊感到徹底失望。
無辜的市民被警方暴力驅趕對待,警務處長及香港政府高層,你們必須出來向市民交代。
獨立製片人Dunhill的紀錄,廿五號晚廿六號凌晨於旺角拍攝。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SwCyHPfVIs&list=UUhMGpKtkfC5g9lc-pjtJhSw
投票。
BE GOO. Please support 十日談 The decameron, documentary film on MADNESS. Come buy on www.goomusic.com.hk All proceeds will go to HOCC CHARITY FUND. (see 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