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雨傘運動剛剛開始,發生了87枚催淚彈以及十月初的旺角黑夜事件等,文化監暴決定去信監警會要求會面,得來的回覆竟是尊貴的主席需要到十二月初才有空跟我們見面。眾人正在懊惱這日期之遙遠,想不到轉眼便到了這個約定日期,整個運動也竟然還在進行中,而且警察濫權及暴力情況更是越來越嚴重。
總括今天這個會面,就只有失望和憤怒。 本來也沒有寄予厚望,正如監警會主席及委員多次提及,大概全港市民都知道監警會的權利是「有限制」的。他們不能主動作第一層的調查,必須被動地,透過警察投訴課向他們遞交市民投訴的資料,始能展開調查工序;更甚,他們根本沒有任何指令性的權利,一旦發現警察確實有濫權情況,也只能向警隊「提出建議」去改善情況。
諷刺地,現在市民面對最大的困難,正是申訴無門,大部分人都不敢去投訴,不敢去報案,別說那些在前線被打到頭破血流的示威者,就連那些路過無辜被打的途人,也因為怕麻煩,怕被秋後算帳而對備案卻步,市民根本對整個警察制度已完全失去信心。監警會聲稱這兩個月來接收到的投訴有101宗,但我想說的是,單是我們文化監暴,作為一個微小的民間組織,在這一個禮拜,就已經收到超過二十宗求助,真正受到暴力對待無理拘捕的市民數以幾個幾百計,何止101個?
監警會需要大家去投訴才能跟進個案,市民卻因為不敢去投訴而申訴無門,大家都在這個框框裡面轉來轉去找不到解決方法,證明了這個監察警權系統根本就存在著極大的問題,簡單來說,是完全無效,廢的。
作為市民面對濫權警隊,唯一能依靠所謂的獨立監察警力的機構,根本就沒有任何約束警隊行為的權利。監警會所謂的「獨立」,意思就是直接under特首管理。那麼,我想問一句梁振英政府,你們到底用什麼方法來保障市民的安全?還是市民的安全根本就不在你們考慮的範圍內?
監警會說穿了不過是一個政府扭曲體系下,用來作門面功夫的公關機構,整個系統在保障的不是市民,而是警隊。
面對這個不公平的制度,我們是極度憤怒的。政府有責任去保護每一個市民的安全,不能把制度利益偏倚到公職人員身上。我們強烈要求各界正視這個問題,認真研究如何重組一個真正有效保障市民權利,做到真正「公平、公正、問責」的監察體制。
p.s. 最後,還是呼籲所有有能力去報案或投訴的市民,盡你們的能力去把這些事件在政府的系統裡紀錄低。做這個舉動,並不是希望從這個系統裡面找到援助,而是盡可能透過投訴,把這些個案都留存下來,拿著這個編號,日後才有更多籌碼能向政府追討。如果連這一步都不做,大家今天所遭遇到的不公,只會隨著時間,被政府毫不費勁地統統擦去。民間有一些考慮集體去投訴的想法,大家如果擔心個人安危,可以考慮參與這些團體,我若知道更多亦會跟大家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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