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冷的就是最热的
流行词“酷”从英文Cool而来,原义就是冷。
最早让中国人领略“酷”的魅力的是日本的冷面演员高仓健。80年代初,这位似乎从来不笑的酷哥因为其主演的几部影片《追捕》、《远山的呼唤》、《海峡》在中国的热映而把中国女孩子迷得一塌糊涂,害得自暴自弃的中国男人对其恨之入骨。
进入90年代,“酷”再次流行是因为它跟一种日益滋长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有关,对主流价值的反叛和逃逸使“酷”成了一种态度和立场的符号性的标志。它不限于表情的冷漠,而是更多地涉及到日常生活形态的方方面面,比如专门挑选并喜欢使用一些冷僻牌子的物品,穿黑色或白色的服装、化冷妆或干脆不化妆,追赶最顶尖和超前的时尚。总之,在现今这个个性创造性已经日渐萎缩的年代里,他们成为被人追逐的先锋。
最旧就是最新的
对时尚来说,永远不可能有什么新东西,你现在说的,都是前人玩剩下的,而后人还要玩下去。
刚刚又被长发取代的短发在16年前就流行过,再往前30年代的新女性曾以短发为时髦。新近又流行从膝盖开始大开口的喇叭裤了,而它在20年前就是不三不四的青年人喜爱的装束,然后突然被视为老土,再然后则时不时地冒一下头,一时小喇叭,一时剪开裤脚。别以为以旧为新就没有创造性,现在,连好莱坞都是莎士比亚当道,凯特·温斯莱特那付维多利亚时代的身段不也照样光芒四射吗?
无数事实证明,时尚在40-50年的时间内会经历一次较大规模的轮回,而小范围内的重演则几乎随时发生。所以你千万不要为自己衣柜里那些看上去已经过时的服装犯愁,也许它们明天又会流行起来,而那时,你要做的无非就是把腰身放大一点,或把长度缩短一点,就这么简单。
最时髦的就是最不时髦的
前两个月《格调》炙手可热,白领们几乎到了言必称《格调》的程度,这个时候你如果跟着一块儿凑热闹,那就彻底栽了。除非你能使自己成为最早一批读者,在别人向你提及该书时说:“喔,那本书呀,几年前我在一个美国朋友那里看过原版,当时就跟一个书商说过可以出个翻译本,不过现在看已经有点过时了!”如果你没胆这么说,那就干脆别读它。所以,时尚的游戏规则是:如果说一个东西是“in”(流行),那就是说它差不多快要“out”(出局)了,毕竟give in和give out说的是一个意思。
时尚是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你不跟,就没安全感,跟了,又没品位。真正的时尚中人,按照法兰克福学派的大哲阿尔多诺的说法,永远是以不时尚为时尚,以反时尚为时尚。明白了这一点,你就可以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在宣称他们酷爱古典音乐时,永远不会向你提及莫扎特、贝多芬、柴可夫斯基这些尽人皆知的名字;你也会明白为什么有些名流总是要以对潮流大加抨击的方式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比如张承志、梁晓声——只有反其道而行之,你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最正经的就是最不正经的
还记得王朔笔下的这些“顽主”吗?痞里痞气、吊儿郎当,偶尔会做几件好事,比如扶老太太过马路、替盲人带路之类,受助者连声道谢时,顽主们一本正经说:向雷锋同志学习!
用一种扮正经的方式来达到反正经的目的,这在学理上,叫反讽式的颠覆,而在时尚的游戏规则中则正好应了“正正得负”的定律。记住,当一个人好像很真诚地夸你长得很帅很英俊的时候,他的意思可能是说你一点个性都没有;而当他自嘲地说自己很丑的时候,他是想告诉你他有内涵。所以,为了避免你的自恋倾向表现得令人过于反感,流行的做法是一本正经、满脸诚意地自嘲、自损、自贬,由此也可以推出:最自卑的就是最自恋的,最真诚的也就是最狡猾的。
你可以按照这个逻辑去无限地推理,结果你会沮丧地发现,你要是把时尚和潮流太当真,那你简直就是一个傻瓜,不过也不必伤心,因为傻瓜就是聪明人。
最土的就是最洋的
至少在80年代中期以前的那几年中,“洋派”几乎就是所谓时尚的代名词,这意味着凡是带洋味的东西都可能成为人们追逐的时尚。但是当崔健、张艺谋等穿一身军大衣、土布鞋频频亮相以后,时尚的概念发生了根本的逆转,最土的成了最时髦的,当时的说法是最民族的就是最世界的。
其实并非一切土的东西都必定够得上时尚的水准,这取决于人们的胃口对单一性味道的适应程度,而时尚流行的法则便是物极必反——这个道理,好像很多人都知道,但往往很难把握火候,什么时候“入市”,什么时候“脱手”,简直就是一门大学问,你可能迟迟不能决定什么时候跟进,但经过深思熟虑拿定主意卷入某一股潮流的时候,碰巧高潮已经过去。比如当你决定给你的孩子取一个很时尚的洋名如罗伯特、张约翰、陈玛丽的时候,时尚界又认为,罗旺财、张福来更好。也得看是什么人,北方农村姑娘脸上那土土的两块红,涂到模特脸上就时尚之至;崔健穿布鞋有型有款,你穿可就不一定了。
最男人的就是最女人的
小孩子管叔叔叫阿姨的事情之所以还会发生,不仅因为男人们都留长发喷香水,而且因为女人们已经不留长发不喷香水了。
古时候男人与女人的区别跟头发的长短没有关系,后来有了关系,大家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女权主义出来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凭什么女人要为了男人喜爱如瀑长发就得把打理一头秀发当作毕生的事业呢?所以,赫本在《罗马假日》里穿平底凉鞋、留短发的形象赢得了女权人士的一片叫好,更让女权分子陶醉的是莉莎·雷奥的登场,这位健美女星强壮的肌肉使她比男人还男人。这以后二十来年的情况是,女人完成了一次又一次对男性领域的入侵,而每一次成功的瓜分都是不折不扣的时尚。当然,女人也把一些东西给了男人,比如让他们做家务、带孩子,更绝的是《美国科学纪录大全》有“男子也能生孩子的”的记载,据说有不少于1.2%的美国男人有兴趣试一把。在现在的中国,男人指的是女人不愿意做的那种女人,温柔、伤感、细腻、情感丰富、料理家务比女人还利索,挑选衣服和化妆品时比女人更了解女人。
有人建议更换现在通行的公厕标志(因为穿裙子的并不一定就是女人,而抽香烟的也不一定就是男人),也许最方便有效的标记符号只能是“凸”和“凹”,否则,很多人会走错门。
最优雅的就是最粗俗的
优雅的东西一直令人向往不已,对于下层平民尤有吸引力,这也就是《读者文摘》这类“小资”杂志总是城市平民的最爱的原因所在。据说培养一个贵族至少要三代,而性急的暴发户却认准了以钱开路是一条捷径。他们开奔驰轿车、穿昂贵的西服在高级会所端着鸡尾酒高谈阔论,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受教育,住在带空调和卫生间的单间里由专门的校工伺候。但他们的衬衫和领带的配色有点刺眼,一着急就说脏话,而且他们不知道英国伊顿公学里的贵族子弟只能住在没有暖气的集体宿舍里,还得自己洗衣服。
不用查《韦氏英语词典》你就能知道Chic这个词的意思。就是那些衣着光鲜,爱用顶级名牌(仅仅是最贵的名牌),饮香槟酒、开豪华轿车,喜欢往名流圈子钻的人。
最小的就是最大的
赫尔曼曾经说过:“时尚使我们每一个人都变得超乎想象的伟大。”这是真的,六七十年代的时候,谁敢夸口自己是“天下第一”,世上原本没有“第一”,胆大的人多了,也便有了“第一”。风刮掉一块广告牌,砸中的可能是总经理、广告人或MBA。全看那会儿流行什么了。
另一方面,张艺谋说自己只是一个拍电影的人,而王朔这样一个“一不小心差点写出一部《红楼梦》”的人则称自己是个“码字儿师傅”。千万别随便小瞧,谁也别随便称英雄。
最危险的就是最安全的
我们已经知道赶时髦、随大流是最容易被时尚抛弃的,你不愿意这样吧,那么好,冲到前面去,想办法从一个跟屁虫变成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当然很危险,但如果你退缩会更危险。
在男人留长头发时你剪个小平头,从小平头发展而来的“板儿寸”一流行,你的孤独便得到了补偿。为了省钱省事你拒绝呼机和手机,可当卖菜的阿婆也用上了这玩意儿的时候,人们突然觉得你才是最酷的人。
1961年,27岁的伦敦服装设计师玛丽·柯瓦尼特穿着当时世界上最短的裙子“迷你裙”上街推销的时候,她得到的惊奇、恐慌甚至愤怒的目光比她得到的英镑要多得多,不到一年时间,她就大红大紫了。
如果你领悟到了这条法则的精神实质,你便可以随意操作,比如你想出名(代价不要太大),那么,按照历来都流行的做法,选择一个名人,找个借口向他开火,早些年的靶子是李泽厚这样一类名人,名人一反击,你就扬名立万了。相比之下,那些一见名人就合影、讨签名的做法就显得太老土了。
最多样性的就是最单调的
如果某个专卖店的女老板告诉你她店里的东西款式最齐、花色最多,你总会发现她店里的衣服跟她身上的那件都是差不多的样子。再推理下去便能有大发现:在时尚潮流中,“少数”落伍者的想法往往占了“多数”——他们拒绝时尚的理由每个人都不同,而跟着时尚走的“多数”却往往只有一种趣味和倾向,就此而言,“多数”又成了“少数”。
在时尚的背后是一场大阴谋,其目的当然是让你觉得时尚永远比你单调乏味的生活更丰富、更多样、更有趣,但你仔细想想,以每年两次的节律来翻新,上哪儿弄那么多的新材料新灵感去?所以,把简单的做复杂,把单调的做成多样的,便是时尚最拿手的伎俩。你不必为自己在本季买到的衣服跟去年的过时货相差不大而沮丧,你应该为自己看到了一些细节上的变化(据说是非常关键的变化)感到安慰——一切取决于你的想象力,如果想不出来就读读随便哪本时尚杂志吧,因为那些比裁缝们还会琢磨的时装评论家们,早已为纽扣之间不超过1厘米的间距变化,编好了至少50条理由。
最深奥的就是最浅显的
一个向你推销化妆品的如果不能把她的产品与植物学、生物化学、美学、心理学等等挂上钩,你会买吗?你当然弄不懂那些深奥的学问,但推销员免费给你上课的目的并非让你懂而是让你信——你要真懂,那就麻烦了。
同样的事情多得可以信手拈来。靳羽西卖唇膏时要向你讲东方文化,据说还在写一本讨论中华古典文化的著作;陈凯歌硬生生地把杀手荆轲整成一个哲学家;玩摇滚的则扮演另类思想家,而吃哲学这碗饭的人当然不会轻易出让他们的领地,层出不穷的新名词新术语让你头昏脑胀,什么“后现代”、“延异”、“解构”、“话语权”。
不过,当你看见某位时尚中人在公众面前扮深刻时,你不用太介意,更要留神的反而是那些到处宣称自己“整个一俗人”、“比谁都肤浅”的人,他们说这话的意思是只有他们才是深刻的,即使是俗人,也非一般的俗人。无形中他们已经给你戴上了一顶深刻的帽子,可事实上,最深刻的就是最肤浅的。瞧,一不小心又被涮了一道,真是无毒不时尚!
最昂贵的就是最廉价的
有人白给你20万元就只装修一间不到6平米的厕所,你干不干?千万别干,因为这简直就是把你往暴发户里推,落个没有品味的恶名——通常把自己家装修得比五星级宾馆还豪华的人,毫无例外都是暴发户!
时尚排斥那种用金钱的多寡来衡量价值大小的标准。对于那些总是打肿脸充胖子或者急于靠钱来包装自己的人,时尚通行的策略是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把它们贬入最低品位。几乎没有人认为开劳斯莱斯、奔驰有品味,“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钱都变成臭钱了,还值什么钱!
但这绝不意味着时尚跟钱无关,你要是真的想以无产者的姿态混入时尚大军之中,简直就是做白日梦。无数城市平民女性期待每年两次的换季大减价,这使她们能够用通常一半的钱买到时尚带来的三分之一的快感。只是很多人没有想到她们因为打折疯狂购买所花的钱一点也不比买新装少,这样最廉价的又变成了最昂贵的。不过,这是另一个问题了。
最权威的就是最不可信的
足球名将贝利的一大嗜好就是对重要的足球赛事进行预测,结果命中率极低。所以,权威的高见是非听不可的,只有这样,你才能用他们的破绽来证明你比任何权威都权威。
股评人、书评家和体育评论员一类的人提供的意见,你通常只能从反面来理解。
你可能记得早些时候的权威是不怎么随便开口的,不是因为他们不愿意开口,而是因为实在没有什么太多的话可说,一则高论足以让他吃老本吃好多年;但现今时代潮流的变化是如此之快,权威们连认真思考的时间都没有,脱口而出,张嘴就来。但潮流已越来越显示其不可捉摸的本质,权威们所干的让人大跌眼镜的事,实在数不胜数。像《还珠格格》通常都是在不小心大火特火之后才被评论者关注的。
最神秘的就是最公开的
在英国,凡属皇室成员按法律规定都是国家的臣民,被理所当然地视为人民雇用的员工,管吃管喝,专门用来吸引外国游客,越是神秘兮兮就越是具有很高的娱乐价值,否则就该失业了。
正像查尔斯王子某一天拔了一颗牙出了一点血这样的“个人事务”不出两天就会弄得尽人皆知一样,“四大天王”中的某一个在某一天一不小心摔了一跤都能上报纸娱乐版。在狗仔队的大力协助下,所谓最隐私的,事实上就是最需要曝光的。所以,当某个名人用“这是个人隐私”来回答娱记时,总让人觉得是惺惺作态。
或许根本不存在什么真正的“隐私”,至少在娱乐圈里是这样的。许多人悟出了隐私能卖大价钱的奥秘,就中国大陆的明星而言,刘晓庆和陈国军可谓深谙此道,仅仅是他们之间那点“不得不”公开的秘密就使他们各有了至少100万元的进帐;而有的记者也靠卖别人的隐私成了专业户,以至于在1998年的中国,隐私热成了时尚。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的隐私都具有可炒卖性,所以隐私其实只是一部分人的专利——那些最没有隐私的人的专利。
——以上转自周可BLOG
此处本人整理出此文中10条最具代表性、最经典的句子如下:
1、对时尚来说,永远不可能有什么新东西,你现在说的,都是前人玩剩下的,而后人还要玩下去。
2、 无数事实证明,时尚在40-50年的时间内会经历一次较大规模的轮回,而小范围内的重演则几乎随时发生。
3、时尚的游戏规则是:如果说一个东西是“ in”(流行),那就是说它差不多快要“out”(出局)了,毕竟give in和give out说的是一个意思。
4、你要是把时尚和潮流太当真,那你简直就是一个傻瓜,不过也不必伤心,因为傻瓜就是聪明人。
5、 小孩子管叔叔叫阿姨的事情之所以还会发生,不仅因为男人们都留长发喷香水,而且因为女人们已经不留长发不喷香水了。
6、千万别随便小瞧,谁也别随便称英雄。
7、为了省钱省事你拒绝呼机和手机,可当卖菜的阿婆也用上了这玩意儿的时候,人们突然觉得你才是最酷的人。
8、那些比裁缝们还会琢磨的时装评论家们,早已为纽扣之间不超过1厘米的间距变化,编好了至少50条理由。
9、真是无毒不时尚!
10、隐私其实只是一部分人的专利——那些最没有隐私的人的专利。
大大小小,做些不大不小事;多多少少,挣些不多不少钱。——知足数嬉皮, 怎能不长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