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與出差是截然不同的,雖然這兩者同樣包括打包行李、趕搭飛機、進住異國旅館、穿梭不同城市街道。
偶爾出差又和長期出差大不相同。 類似我這樣一個月至少出差兩三個星期、甚至更久的人,才真正了解箇中滋味。
『箇中滋味』是什麼? 那就是,我們都被誤解了。
**誤解一
出差等於度假**
不知道為什麼,要讓同事們理解出差就是出差,並不是出去玩,是一件極度困難的事情。
『Have a nice holiday!』經常是我那群可愛同事們給我的歡送辭。是的,我是有時會幸運地飛往世上幾個另人嚮往的城市洽公,那代表:當整座城市的人都在享受陽光/綠野/河道/歷史街景/SPA等等時,我正坐在辦公室/會議間/展覽大堂裡苦力工作著!
**誤解二
有時間趁機逛逛**
好吧,就算我不是坐在那些地方苦力工作著,我大概是在計程車/巴士/地鐵/人行道上忙著趕往下一個會議。
『不可能二十四小時都在工作吧?!』你也許會這樣說。沒有錯,我絕不可能二十四小時都在工作,我需要睡眠,我需要在一整天奔波忙碌約見客戶、公司飯局、準備報告及計畫書之間空出一些時間休息。於是這樣加加減減,大概能騰出六到八小時吧,如果幸運的話。
就是因為這樣,舉個例來說,經常到曼谷出差的我從來沒到過Grand Palace,也沒看過湄南河 --- 到曼谷旅行兩三天的遊客都看過到過這些地方,反而我這個每次都住上至少十天半個月的人卻一次都沒有!
出差真的有時間順便逛逛嗎?如果我真的有時間,我還寧可鎖起門掛上DO NOT DISTURB,睡覺最大!
**誤解三
用公司的錢上大餐館**
試過一個人上館子嗎? 很悽慘。如果不,那麼為什麼有那麼多的電影和電視影集會拿這橋段來大開玩笑? 記得Sex and the City裡Carrie和Vouge主編併桌吃飯的畫面嗎?相信我,一個人吃飯已經是件孤單討厭的事了,如果還不知死活的選擇高級餐館,那種一套六式外加上菜時間每到間隔三十分鐘的陣容,天曉得我應該如何自娛娛人 – 是吃給自己看呢?還是吃給別人看?
我通常只有在與客戶聚餐時才有機會上所謂的大餐廳吃飯,不過也很少;最主要是因為對那城市不熟。於是多半都是客戶帶我去吃飯,然而這樣也會有個問題:通常客戶在不確定我喜歡吃什麼的狀況下選擇最安全的飯店Buffet。Buffet沒啥不好,只不過是:一、多半頗貴又是客戶付錢,因此食量不大的我必須盡其所能地吃下一堆生冷熟食甜點飲料,讓客戶覺得物超所值,沒浪費到;二、飯店附的早餐是Buffet Style,展覽所附的午餐通常也是Buffet,再加上客戶的聚餐也是Buffet,我需要有六個胃才裝得下這些飯菜!
待續...
戀愛是氧氣, 是最奢侈的保養品, 無法用錢買到的灌溉也最珍稀. On ne voit bien qu'avec le coeur. L'essentiel est invisible pour les yeux.